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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科收费标准

更新时间:2018-05-08  点击量:0

重庆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科收费标准

  重庆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科收费标准按照严格《重庆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执行,2017年4月8日全面实施。【具体价格请在线咨询医生】为贯彻落实国家医药分开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重庆华医中西医结合皮肤病医院积极响应医药体制改革号召,2017年4月1日,在重庆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科会议室召开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动员部署培训会。王淑敏主任对医改工作进行分解落实,并部署了医改协调小组的各职能部门在会后分别做专题培训,随后,下发医改政策问答口袋书,通过院内海报、展架、官方微信等多渠道宣传方式,保证医院的每一位职工客观了解且熟知医改政策。确保系统切换成功和医疗工作的零差错。


  2017重庆医疗改革取消挂号和诊疗费调整435项医疗服务价格,重庆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科顺利执行《重庆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医保收费标准,取消药品加成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实施药品阳光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格;规范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实施有升有降的调整。


  医事服务费


  医事服务费是本次改革新设置的项目,其目的是补偿医疗机构部分运行成本,体现的是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推动分级诊疗,其对应的原来收费项目是药品加成、挂号费和诊疗费。


  此次医改,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和挂号费、诊疗费,设立医事服务费,所有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


  重庆市医保基金将医事服务费整体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内。门诊医事服务费实行定额报销,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事服务费按规定报销。


  规范医疗服务价格


  本次改革,对435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规范调整。


  这些项目具体包括:


  综合医疗服务类(床位、护理等)125项,占28.7%;


  影像学诊断类(CT、核磁等)185项,占42.5%;


  中医医疗服务类(针灸、推拿等)96项,占22.1%;


  临床手术治疗类(阑尾切除术等)26项+临床物理治疗类(放疗等)3项,占6.7%。


  重庆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科收费标准上调项目:


  床位、护理、一般治疗、手术、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项目价格。


  如普通床位费从现行28元调整为50元,二级护理从7元调整为26元,阑尾切除术从234元调整为560元,针灸从4元调整为26元等。


  重庆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科收费标准降低:


  此次所公布的项目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下浮幅度不限。另外,此次调整的43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国家明确规定不能报销的个别项目外,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其中,新增的55项专项护理和新生儿诊疗项目全部纳入报销范围,特别是此次调整后的96项中医类项目,也全部纳入报销范围。


  根据卫生部门测算,通过“一升两降”的结构调整,全市医疗费用总量保持基本平衡,患者总体费用负担没有增加。


  但就患者个体而言,因每位患者在就诊疾病、治疗方案、治疗周期等方面存在个性差异,会有不同影响。


  通过卫生部门对405个病种的静态测算显示,改革后,门诊患者次均费用平均降幅为5.11%,住院患者例均费用平均涨幅为2.53%。短期看,不同患者费用有升有降,不太均衡,但从长期看,通过医疗服务的调整和规范,最终是让百姓受益。


  常见病、慢性病患者费用变化方面,重庆第一人民医院皮肤科门诊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如银屑病、荨麻疹等),改革后门诊次均医疗费用从602.44元,下降到560.30元,降低42.14元,平均降幅7%,高于门诊患者次均费用降幅;住院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如老年性白内障、心绞痛、脑梗死、类风湿等),改革后住院例均医疗费用由24296.24元上涨到24432.98元,例均上涨138.75元,增幅0.56%,低于住院患者例均费用涨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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